笔趣阁小说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楔子(第1页)

陈旧的空调发出吱呀的响声送出团团热气。

刑路漫和林安站在空阔的办公室中,像两尊雕像,一动不动,脸上的表情僵硬着。

两人双手均是耷拉在了小腹前,双手紧握,微微可以看出指尖冒出的汗水。

一声巨响打破了寂静,台案前,老师摔出一本书。

班主任指着两人的鼻子大吼道:“说吧,怎么回事。”

透着镜片射出一道寒光,直指两人的心坎。

刑路漫原本红润俏丽的脸上骤的一愣,抬眼斜看了看那张凶相毕露的歪曲面容,又默默沉了下去。

“你说”

,手指向了林安。

林安抬了抬头,又没有说话。

“嘴巴金贵,是吧?现在不说迟早是要的。”

音量又提高了几分。

班主任走向了座机,拨通了号码。

‘’你们俩先滚出去,门口站着”

班主任那令人厌烦的尖细嗓门高叫道。

林安和刑路漫诺诺的跺了出去。

一出办公室,刑路漫就一个劲地抽噎起来,没有泪,接着竟然变成了干嚎,那种干嚎比起比起梨花带雪的抽噎更是伤心与绝望。

林安走了过去,凑近了路漫的耳朵,低声说:“没事了,会过去的,会过去的……”

林安一边安慰着路漫一边也是在麻醉自己。

林安这辈子都想不到自己会有如此多的话安慰别人,虽然只有是刑路漫时才会。

良久,无语。

吱呀一声,门开了,班主任走了出来。

“算你们运气好,家长都没空,先回去,明天等着学校处理吧!”

林安和刑路漫诺诺地站了起来。

林安的手半搂着路漫,一步一步地走离了办公室。

“再见”

林安在学校门口一如往日的对路漫说到。

“再见吧”

路漫弱弱地回了一句,脸上强拉出一片笑容。

林安看的出来,笑容是涩的,一如青柚。

两人背过身去各自走向自己的路。

林安以前总是会陪路漫走上一段,接着再折回去。

路上有说有笑,走多少全凭林安自己而定,他所记得最远的一次,他陪她走过了那顶小桥,真的好远好远。

“不配我了吗?”

路漫弱弱地问到,“不,不配了,相信路路不会有事的。”

林安立马说到。

林安自己突然意识到这话是如此的老陈,他自己都吓了一跳,他打心眼里厌恶这种假模假式的成人语气。

林安转过身忘了一眼:橙色的路灯下路漫的那件粉色风衣是如此空灵,远远看上去好美好美
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
热门小说推荐
身陷妖鬼修罗场的日日夜夜

身陷妖鬼修罗场的日日夜夜

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