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小说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3章 血与羞前世宅男的时来运转(第1页)

清晨的阳光像劣质金光特效,刺破旅馆那破得跟哥布林窝似的木窗,洒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,勾勒出一片斑驳的光影,活像某款氪金手游的开场动画。

江临揉着惺忪的睡眼,从硬得能砸死一头地行龙的木板床上爬起来,伸了个懒腰,骨头咔咔作响,仿佛一台刚从矮人废料堆里捡来的蒸汽机甲强行启动。

他昨晚睡得跟被魔兽踩了脸似的,脑子里全是希林之神那装逼到飞起的警告、艾尔多利亚那接地气的鹅卵石街,还有莉莉丝那双红得能烧穿灵魂的红瞳,妖异得让江临这死宅心跳直接拉满,半夜翻来覆去,差点憋出内伤。

“卧槽,这破地方连个像样的枕头都没有,睡得老子腰酸背痛,怕不是要废了!”

他嘀咕着,扭头瞅向旁边的小床。

莉莉丝蜷缩在薄得跟蜘蛛丝似的毯子里,睡得像只精致得能上精灵王庭走秀大赛的小猫,银白长发散在枕头上,宛如月光开了个高画质魔法投影,苍白的小脸透着病娇系的美感,嘴唇红得像涂了血族限定的魔力口红,勾得人心痒痒。

昨晚折腾到半夜,她终于肯老实躺下,嘴上却不饶人,嚷嚷着“这鬼地方连本小姐家马厩的马粪都不如,肮脏得简直是对赫尔家族的亵渎!”

江临轻手轻脚起身,生怕吵醒这位傲娇到骨子里的吸血鬼大小姐。

他正打算溜去楼下弄点吃的垫垫咕咕乱叫的肚子,莉莉丝却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,虚弱得像触发了病弱美少女的限定剧情语音,让他心里一紧。

他皱眉凑过去,蹲下身一看,吓了一跳——她的脸色比昨晚还惨,苍白得像刚从血族墓地爬出来的幽魂,嘴唇干裂得跟荒漠裂缝似的,额头上渗出细密的冷汗,整个人像是被抽干了魔力和血条,随时要寄。

“喂,莉莉丝?你没事吧?别吓人啊!”

江临轻轻推了推她的肩膀,触感冰凉得像块极品冰霜魔石。

后续内容已被隐藏,请升级VIP会员后继续阅读。

如果您已经是VIP会员,但还是看到这一段,请退出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。
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
热门小说推荐
身陷妖鬼修罗场的日日夜夜

身陷妖鬼修罗场的日日夜夜

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