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我妈八月份回国,怎么说,一起坐下来吃个饭呗?”
从去年过年到对方家里拜过年后,他和程思敏几乎每周都会见到对方的家人,今天在陈晓芬那蹭一顿,明天去姥姥姥爷家蹭一顿,但那种熟络的感觉属于心照不宣的共识,他需要一个正式的场合,得到一个正式的名分。
时应说完话,心中挺忐忑,可半天没听到程思敏答应,再回头,他的哑巴女友竟然坐在椅子上睡着了,梦里可能还吃上好的了,嘴巴翘着,像是在和谁索吻。
擦了擦手,时应走过去蹲下来用力亲她的唇,看到她迷迷糊糊地睁眼,这才把她抱到床上。
她睡下铺,他爬上铺。
闭上眼睛时,时应还想着定个闹钟,别耽误了老赵的婚事,手机里还有几个节点消息要回复,可是程思敏身上冒出的瞌睡虫传染了他,再睁开眼睛,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。
程思敏火急火燎地在下头套衣服,正仰头朝着时应哭唧唧地埋怨:“完了完了,典礼已经开始了,你别睡了啊,快点起来回隔壁穿衣服!”
时应还呆着,听了程思敏的话猛地坐起来,忘记自己多高了,额头“咚”
一声磕在天花板上。
程思敏是真的心疼他那张脸,说着你没事吧,自己两条腿塞进了一条裤筒里,歪扭着“啪”
一声倒在了地上。
等到他俩赶到酒庄时,周燕和赵富贵已经礼成了,两个岁数的挺大的新人连酒都敬完了,正坐在陈晓芬那桌上搂席呢。
贝贝和程家宝今天一起做了回花童,黝黑的水桶腰上套了一件粉色的小芭蕾群,一见到程思敏和时应从远处走过来,立刻朝着他俩兴奋地大叫,小尾巴像螺旋桨,再快点大概可以原地起飞。
流水席上,祁奶奶正和蔡月凤拉着家常,陈晓芬在给周燕夹菜,老赵则跟李怀清喝上了小酒,金刚觉得无聊,又在大石头旁边用小木棍找洞里的马蛇溜子。
程家宝没跟他一起过去玩儿,她最近突然变得嗜学如命,正奋笔疾书趴在凳子上写作业。
程思敏走到她身边时低头看了一眼,她妹在写作文,作文的题目挺难:生活是什么?用200字描述一下你的幸福生活。
而小宝给出的答案很简单:《生活,是上升的彩色气球》。
(全文完)();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...
...
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