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刘宇暴跳如雷。
“老子做了三个小时的发型你说揉就揉操!”
动静大的所有人都忍不住侧目望去。
见到刘宇狂躁的怼林澹雅的样子,都不约而同的想着。
林总还真是疼弟弟。
这边,林澹雅抬手捏住了刘宇的腮帮子,制止住了他的大喊大叫。
“要叫回家叫,在外面吵吵闹闹像什么样子。”
“泥饿开我……饿阔饿……”
刘宇口齿不清的进行着最后的挣扎。
“啧。”
林澹雅切了声,松开了桎梏住刘宇的手。
解开外套,搭在臂弯上,另一只手扯住了刘宇的后镜领子,将他往外面拖。
“等等等等——”
刘宇挣扎着。
“哥,哥哥哥哥,你给我留一点点面子嗷嗷嗷——”
对此。
林澹雅吐出几个字,“不需要。”
就这样,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中,刘宇被林澹雅强行拖出了会馆。
**
驾驶座内,林澹雅将外套随意的丢到后座。
系上了安全带,脸色在阴影中看不真切。
“计划怎么样了?”
刘宇系好安全带,“保证万无一失。”
林澹雅点点头,踩动了油门。
车子渐渐远离这个会场。
**
春去秋来,又过了一年。
林澹雅捧着一束花,站在一座独立的墓地前面。
“小瑾,哥哥又来看你了。”
“叶家已经不足为惧,过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彻底的安心了。”
“到时候我就在这里盖一栋房子,带着妈妈,经常在这里陪着你。”
“不会再让你感到孤单了。”
絮絮叨叨的说了一下午的话,看着天色差不多了,林澹雅这才起身。
“过几日,哥哥再来看你。”
颀长的身影显得落寞,那一束花孤零零的放在墓地前,飘荡着。
一日复一日,这里的风景还未曾改变,只是这里再也没有了那个男人的身影。
林澹雅训妹的日子。
“笨蛋哥哥赶紧起来!”
一声娇俏的嗓音传来,林澹雅睁开了双眸,林瑾稚嫩的脸庞映入眼帘。
他不可置信的捏了把低着头喊他起床的林瑾的脸蛋,回应他的是一个重重的巴掌和呼痛声。
脸颊上真实疼痛感让林澹雅差点哭出声,太好了不是梦。
眼前的林瑾小小的一只,穿着漂亮的蓬蓬裙,一双大眼睛薄怒的瞪着他。
“小瑾。”
林澹雅试探的问道。
“你今年多大了。”
闻言,林瑾小嘴一撇,差点哭出声来。
“笨蛋哥哥我再也不要理你了!”
说罢,从床上跳了下来,转身就跑了出去。
窗台上微风拂过,林澹雅似乎有感应般的将视线转向床头柜,上面刷刷作响的日历正显示着今天的年份和日期。
这是林澹雅17岁的这一年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...
...
...
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