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七上八下更新时间:2026-01-14 01:57:00
那神秘,不可名状的无上之神,万物归一者创造的系统选中刚扑街的元槿,系统告诉她只有攻略反派完成任务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。元槿却在此刻下定决心:不,我要搞革命。穿到无数个不同类型的小说里改变世界,结果男人们一个二个前仆后继对元槿以身相许,少女却毫无感情一心只想搞事业。元槿的行事准则:心中无男人,拔剑自然神。剧情三分之二,肉三分之一,顺其自然肉,女主开荤后开始飙车。大女主无脑爽文,私设多到离谱,有一见钟情梗,所有男主都对女主身心唯一,系统抽出的角色在原著里是不是处咱不在意,反正到了女主这都只爱女主。日更,每章至少2000字,晚八点固定更新,前三万字每日双更,之后每日一更,鉴于作者第一次写po文没什么经验,所以全文免费,大家多给我评论和珠珠就心满意足了。【收藏/100加更,珍珠/50加更】如果没啥人看估计写完第一个世界就不写了,因为我是一个很在意读者反馈的人呜呜呜第一个世界:穿成古代乱世虐心文里被反派手下乱军屠村的炮灰村姑,攻略反派?不存在的,我的目标是走向共和。(1V5)第二个世界古代武侠or现代灵异(还没想好) 谈恋爱不如搞革命(快穿,n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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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是人流密集的地方都支起了一个木制流动摊位,上面写着「售报处」叁个字。 大街小巷还有许多孩童于人群中窜来窜去,嘴里唱着同一首奇怪歌谣。 “爱你孤身走暗巷,爱你不……” 对不起,放错了。 如果在唱有穿越者,仔细聆听就会发现孩子们唱的分明是地球上的《卖报歌》。 “啦啦啦,啦啦啦,我是卖报的小行家……” “两个铜板就买一份报……” 没错,元槿筹备已久「新民报社」,旗下第一份报纸《新民报》创刊号今日终于发售了。 她找来那么多小朋友学唱《卖报歌》,为的就是用神曲洗脑群众,把报纸创办消息传播出去。 无论在哪个朝代都不要小看神曲的力量,它的洗脑能力就像音乐届的狗皮膏药,越是不想听...
被袁绍附身了,给曹操念了一篇讨贼檄文。被曹操附身了,给朱元璋念了一段孙权雷文。被孙权附身了,坐高铁去偷吃对家供品。吕思彤眼前一黑,黑锅99周瑜诸葛亮杜甫唐寅嬴政荀彧姜维不同时代的鬼悄然苏醒。鬼魂们无处可去,借住在家学习后世知识。吕思彤好的,老婆们,没问题!老祖们???...
荣国府里出生一对双胞胎女孩,传说双生子不祥,郑麟子眼睛都没睁开就被扔到了道观里。小的时候贾元春如盆中牡丹,郑麟子如路边狗尾巴草。...
1宋锦,身为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,嫁到了县里面的工人家庭,老公帅气温柔,两人郎才女貌。可惜,时间一长,她却发现老公不过是个渣,为了一个银行的职位就和别的女人暧昧不已。你既无情我便休,宋锦想也不想的提出了离婚。唯一让她忧愁的是她的女儿,她担心她从来没吃过苦,正犹豫不已的时候,女儿泠泠却坚定的表示一定要跟着她。行!宋锦咬牙道,不就是自己一个人养娃嘛,她可以做到的。她带着一个小拖油瓶,所有的人都不看好她们这离婚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过的!看吧,她这样,长得再好看也都很难再嫁出去的。所以说,为什么要离婚呢?忍一忍不就好了吗?宋锦冷笑,为什么要靠男人?靠自己难道就养不活自己和女儿?她还偏就不信这个邪!摆摊开店开公司建工厂宋锦踏踏实实的,一步一步走来,在这个光辉的时代里建立起了自己的商业帝国,还重新拥有了幸福的家庭。而原本等着看笑话的人们傻眼了嗯?离婚还带着拖油瓶的女人不是应该很惨吗?居然还可以过得这么好?!什么?她还成了首富?!2宋泠的上一辈子,父母离婚,她爸抢到了她的抚养权,开启了她被忽视的人生,也促成了她和妈妈的爱恨纠葛。直到她在二十岁死亡之后,才认识到这个世界上只有妈妈才是真爱她的人。醒来后她发现自己重生回到了1985年,这一年她五岁,爸妈正在酝酿离婚。她妈宋锦正在犹豫自己创业风险太大,朝不保夕,考虑要不要把她先留在她爸家里生活个几年?她赶紧摇头,不要!她这辈子一定要跟着妈妈。3宋泠发现,她妈生意做得风生水起,原来,男人算什么,她妈自己就是大佬!宋锦蹲下来看着女儿,这世界上,没有人可以让你依靠,除了你自己。想了想,又加上一句当然,还有你妈我。宋泠好好的,我也要成为大佬!PS与排雷1看了很多爸爸是大佬的,想写一本妈妈是大佬的。主线是妈妈的创业故事和女主的成长。双女主,可能妈妈的戏份也更重一些,事业爽文。2本文背景年代大概为19852008,并不仅仅是80年代。另外,每个人的年代回忆都不一样,且有艺术加工,请勿考据。3女主和妈妈都有CP。4女主前世懦弱,女主妈妈前世也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母亲,对前几章有意见的不妨再往下看看,实在不喜欢的话也可以不用勉强。离婚后,我成了首富八零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,如果您喜欢离婚后,我成了首富八零momocha最新章节,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。...
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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