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舒服佳更新时间:2026-03-21 09:42:32
预收专栏姊妹篇《穿进耽美文变女炮灰》《守寡后嫁给男妓》——观看本文声明:这本是第一本之作,所以古早暗黑虐心狗血接受不了的别点了别骂人3q苏在在穿进了一本耽美仙侠文里。原书内容很简单,就是男主仙门清冷师尊谢予修,被他的弟子,师叔,魔尊尸王各种残忍虐待。好死不死,苏在在穿进了仙门一位师妹的身体里,她的回家任务居然是要保住谢予修的清白?拜托,她怎么斗的过绿茶心黑的师兄,心狠手辣的师叔,残忍恶心的尸王,更别说是能灭掉三界的魔尊?但为了回家,她只能和这些男人斗智斗勇,别的女主搞雌竞,要和女人抢男人,她竟然要和男人抢男人?穿书之后,苏在在慢慢发现离谱的事情来了。谢予修的大弟子敖班衣现在居然是个女人?但苏在在却碰巧撞见这个敖班衣是男扮女装。苏在在成功成了谢予修的弟子,但是没想到还要天天和男扮女装的‘师姐’敖班衣进行绿茶比拼。然而,谢予修心里乐开了花,他那个万年不变爱慕自己的断袖徒弟,终于肯喜欢女人了。他一定要撮合这对有情人。但谢予修一辈子想不到的事,敖班衣日后统领全天下,屠尽仙门,只为和他成亲。唯有苏在在小小身影,杀尽群魔,只为抢婚。仙门日常的三个人:谢师尊死命磕cp:太甜了,我的敖敖徒弟和在在徒弟。敖班衣师姐:我要想办法搞死苏在在这个女人。苏在在:我要攻略谢师尊,气死敖班衣,让所有男人离谢师尊远一点。11v1,sc,私设众多。2接受一切批评,第一次写仙侠文希望大家给点意见。3he,死的人很少,基本搞笑风。 穿进耽美文反复拯救男主清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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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因为他记得苏在在当时来仙门时,明确报名时,是个孤儿,怎么有家人? 从怀中掏出传音符,传给了清风。 此时的清风,因为上次魁武大会上的事,正在被渊池道人罚扫藏书阁,时间为一月,他也被剥夺了些许权利。 看见挂在胸口处的传音符亮动,清风含羞一笑,师姐又找他了。 清风抛下手中的扫帚,掏出挂在脖子上的传音符,亲昵问道:“师姐?何事?不用过多关心我,这扫地我还应付的过来。” “苏在在刚进仙门报名时,不是说孤儿吗?”敖班衣不理会清风的问题,答非所问,仍然是阴郁沉沉的声音。 清风抵住下巴,脑海中不断回忆关于苏在在的事,他一边思考一边回到:“好像是孤儿没错,师姐,你等我去查一查,我现在正好在藏书阁。”又想起苏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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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雨天,李潇家大门被敲响,他打开门,外面是抱着浴巾有些胆怯的陈蝉衣。怎么?他撑着门框,居高临下。女生咬了咬唇我家停水。所以?能不能借你家的洗,洗一下。他挑眉,一双冰冷烦躁的眼眸挑起兴味来前夫哥家里洗?看着对方脖颈颜色由白腻慢慢转红。李潇推开门行,进来吧。暴雨下了几天,全省台风过境,整栋楼停电。李潇大门第二次被敲响,他挑眉。陈蝉衣表情看着快哭了我家停水。一回生二回熟,李潇退后一步进来。停水还停电,她个千金小姐租的什么破房子,李潇趁她洗完,攥住她手腕搬过来?陈蝉衣手腕发抖。再后来,持续暴雨。门再次被敲响,这次是卧室。李潇拉开门,笑得有点儿坏前妻姐,又停水?你这回是想来我卧室我要结婚了。李潇唇角凝固。陈蝉衣看着他继续过两天把房子退了,和你说一声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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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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